关于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的问题
1、企业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按会计规定不计提折旧,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可按直线法计算其折旧或摊销作为纳税调减处理。采用成本模式计量,需要跟固定资产一样按月计提折旧。
2、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前损益。
3、”考虑到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是企业的投资资产,不属于消耗性资产,不需要通过折旧的方式予以补偿,因此会计核算不计算折旧,不属于“实际在财务会计处理上已确认的支出”,按照15号公告第八条的规定,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计算折旧从税前扣除。
4、当月不计提折旧。成本模式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当月增加,当月不计提折旧;当月减少,当月计提折旧。为土地使用权的,同无形资产计提摊销一致,当月增加,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当月不再摊销。
5、比较一下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模式计量升值要增加账面价值的。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当减值的时候做相反分录。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是不计提折旧或摊销的。
为政府承建项目,作为代理业主,请问该项目的会计核算科目是哪些,与自建...
1、按照投资性房地产类别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采取公允价值计量的,还应分别“成本”和“公允价值变动”进行明细核算。
2、代建单位的意思是代理承接建设项目的承建单位。在建设领域,代建单位可以为政府、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代为承接项目,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和交付等环节。代建单位充当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之间的桥梁和协调者,他们负责代表项目业主参与项目规划阶段,包括与设计师进行沟通和协商,确保项目符合业主需求和要求。
3、政府项目代建制是指政府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代建单位),负责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建设组织实施工作,项目建成后交付使用单位的制度。代建期间,代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代行项目建设的投资主体职责,有关行政部门对实行代建制的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不变。
4、一些政府项目立项以后,该部门没有能力管理工程建设,就把项目委托给一个有资质和能力的单位代为建设,建设完成竣工验收合格以后直接施工,被委托的这个单位就是代建单位,其中的法人代表为代建人。
5、根据国家发改委起草、国务院原则通过的《投资体制改革方案》,代建制是指政府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代建单位),负责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建设组织实施工作,项目建成后交付使用单位的制度。范围 建设工程是指为人类生活、生产提供物质技术基础的各类建筑物和工程设施的统称。
现在还可以做投资性房地产吗
1、最近政府还专门提出,这些热点城市金融机构的资金不可以拿去买地,这些调控措施都是很有针对性的。目前,从房地产市场销售情况来看,房地产调控政策产生的效应在各城市表现分化。
2、企业在土地上建造一座商场,拟用于出租,尚未完工,仍然属于在建工程核算范围,此时不能当做投资性房地产。当商场建造完毕,办理财务竣工决算后,用于出租,准则要求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
3、如果一直是用来出租或者买入当时就是想增值后卖出的话,就可以列为投资性房地产。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看这个房子是什么时间购置的,产权所有人是谁。如果是公司名义购置且时间很长了,房屋又没入账的话,就需要补缴房产税,如果金额很大的话,还会有滞纳金和税务局的罚款。
4、完工后用于自用的,都在在建工程归集,等达到预定使用状态后再转入投资性房地产。如果是完工后用于出售的,那就在开发成本下归集,完工后转入开发产品,出售后转入主营业务成本。在哪个科目下归集要看你建设完成后的用途而定。
5、投资者看到净利润这么高,会影响其做出决策的,所以规定贷方差额进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这个属于其他综合收益,不影响净利润直接进所有者权益而已。当投资性房地产转自用,按转换日公允价值入账,两者差额实际上没什么大的悬殊,所以差额通过损益记录就可以了,对利润影响不会使利润暴增。